本报讯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农村副业生产、发展多种经济的指示。
指示说:今年以来,我省许多地区和单位,明确树立了以农为主、以副养农、全面发展生产的指导思想,因地制宜地对农、林、牧、副、渔多种经济实行了统一规划、全面安排。在抓好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生产的同时,认真地抓了副业生产和多种经济,从而使农、林、牧、副、渔互相促进,得到了全面发展,集体和社员收入大大增加,集体经济越来越巩固。但是,也有不少地区由于对发展副业生产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至今还没有认真地抓这项工作,特别对生产队的集体副业有所忽视,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去抓。应该认识,开展集体副业生产,发展多种经营,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具有严重的政治意义,是广大社员群众的迫切要求。如果领导上对这一问题的严重意义认识不足,只抓农业,不抓副业;只抓粮食,不抓多种经济,或者把副业只看成是临时解决困难的救急措施,缺乏长远建设、全面发展的思想,必然影响副业生产的开展,同时也会限制农业生产的发展。因此,各级党委和人民委员会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的有关指示,切切实实地把副业生产抓起来。
指示说:我省发展多种经济条件优越,有山有平原,有海有湖河、水库、坑塘。资源丰富,潜力很大,门路宽广,大有可为。因此,各地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应当根据当地的资源、传统习惯、原料、设备、技术、资金和劳动力等条件,贯彻以养殖业和种植业为主、季节性生产和常年生产相结合、当年生产和培植资源进行长远建设相结合的方针,因地制宜地积极发展以下各项副业生产。
一、大力发展林、果、蚕茧生产。要充分利用荒山河滩、十边地等空闲地,选择速生树种,大力营造薪炭林、用材林、经济林,积极发展核桃、栗子、枣、柿子、花椒、车梁木等木本粮食、木本油料;培植抚育桑、柞,发展蚕业生产;培植棉槐、杞柳、红荆、腊条、腊杈等灌木条林;培植保护药材资源等。
二、大力发展饲养业。畜牧生产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肥料、动力的主要来源。畜牧生产的好坏,不仅直接决定农业生产的增长速度,同时对保证城乡副食品供应、增加国民经济收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发展畜禽生产中,要以养猪为主,“六畜”并举。在养猪方面,继续贯彻以私养为主、公私养并举的方针,积极发展集体养猪,实行队繁户养,扶持困难户养猪。同时大力保护、繁殖牛、驴、骡、马等大家畜,适当发展养羊,积极增养各种家禽。为保证畜牧业的全面发展,要特别注意保护母畜、幼畜和公畜;积极解决饲草、饲料,合理确定肥料报酬,加强饲养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作好防疫和改良品种工作。
三、积极发展水产生产。大力组织沿海群众,利用海水进行养殖和小海生产。内陆地区要利用河、湖、塘、水库及一切可以利用的水面,发展蒲、苇、藕、菱角、鸡头米等水生植物及鱼类、海狸、水獭等淡水养殖生产。积极增置船网,提高技术,开展海淡水捕捞生产。
四、积极恢复发展农村手工业、副业生产。农村的手工业和副业生产,仍须继续贯彻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出口服务,为工业生产服务的方针。对于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和人民生产、生活迫切需要的传统产品,应该优先恢复和发展。在生产中要经常注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根据市场销路增加花色品种。同时,要注意采集那些“收之是宝,弃之是草”的野生、家生植物和组织打猎等项活动。
五、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在保证完成国家统购、派购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历史习惯,积极恢复发展农村磨坊、油坊、粉坊、豆腐坊以及弹花、饲料粉碎等农副产品加工。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机、电、水、风设备开展加工;并可接受国家原料代搞加工业务。
六、开展短途运输。在不妨碍农业生产的条件下,生产队根据当地货运量大小,积极组织季节性或常年性的短途运输。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主动加强与社队联系,适当安排运输任务,合理规定运输报酬,促进运输业发展。
七、除以上项目外,还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条件,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经营其他副业生产。但是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不准从事商业经营,不得进行投机贩运等违犯政府政策、法令的活动。
各地在发展副业生产中,必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订出规划。既要抓当前原料足、投资小、收效快、有销路的副业生产,又要从长计议,有长远建设的规划,培养固定的副业生产项目,增加物资资源。
在发展副业生产中,必须坚持集体副业为主,兼顾社员家庭副业。这是发展副业生产的方向和道路问题。集体副业应当以生产队经营为主,公社和生产大队一般不经营副业。如果有些经营项目一个生产队办起来确实有困难,可以本自愿互利的原则由几个队联合举办,也可以由生产大队统一办,实行单独核算,合理分配。在发展集体副业中,要依靠集体,艰苦创业。在不影响集体生产的前提下,对于社员的家庭副业,应该鼓励和帮助其继续发展,绝不应该滥加干涉和限制;但要加强思想领导和经济领导,使社员家庭副业和集体经济或者国营经济联系起来。
集体副业生产的经营方式,可以根据不同项目采取不同的形式。对于货源比较集中,投资和使用劳力比较多,需要有一定的设备、集中经营比分散经营更有利于发展的项目,如林场、果园、桑田、饲养场、各种作坊、铁木业、窑业和规模较大或集中产区的大宗副业等,应该集体经营,集中生产。对于小型手工加工、短途运输、捕鱼、打猎等,可以采取统一组织劳力集体经营,分散生产。
集体副业生产都应当单独核算,收入计入农副业总收入,实行统一分配。在处理农副业劳动报酬时,要兼顾集体和个人双方利益,正确处理农业劳动和副业劳动的相互关系。评工记分,必须分别不同季节、不同技术等情况而有所差别。对技术工的劳动报酬要略高于一般劳动报酬;对兼授技术的老艺人,可给予技术补贴。
生产队在发展副业生产中,必须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不断改进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对经营副业的人员,要选择成分好,忠实可靠,大公无私,为群众拥护的人担任。并且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制度,按月公布账目,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禁贪污多占。
妥善安排产供销,是促进农村副业生产和发展多种经济的重要条件。供销合作社必须认真贯彻为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根据当地副业生产的传统习惯和销路情况,积极做好生产和消费两个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正确地安排和指导生产。
对于副业产品的收购,应当本着既要促进生产,又要有利于扩大商品流通的原则,合理调整价格。商业部门应当分别采取加工定货、议价收购和供应原料、收购产品等经济措施,广泛签订购销合同,鼓励生产队和社员出售给国家。商业部门对副业产品的运销,应掌握薄利多销的原则,广开销路,尽速地恢复历史上原有的副业产品交流的渠道。
指示最后说,开展农村副业生产,发展多种经济,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认真加强农村副业生产的领导,克服重农业轻副业的思想。在抓好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生产的同时,把副业生产摆在应有的重要地位,统一安排农业生产和副业生产。要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多种经济和开展农村副业生产的规划。专、县都要组织有关部门组成副业领导小组,设置办事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头负责。公社、大队、生产队都要确定一名社长、队长负责掌管副业生产。为了促进副业生产的发展,各有关部门应当把支援农村副业生产当成支援农业的一个重要内容。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手工业部门应当分头负责,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工业、交通和商业、供销部门应该积极组织副业产品的加工、运销工作;税收部门应该从鼓励集体副业生产出发,合理规定或调整税收起征点和各种副业产品的税率;银行信贷部门要从资金方面积极扶持副业生产的发展。
文章刊载于《大众日报》1963年12月06日(7437期)第0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