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济南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综合评价》)的通知。《综合评价》显示,物业服务将接受业主、街道社区党组织等多方评分,对低于60分,且拒不整改或整改后未达整改要求,业主可重新品聘选物业。
以1998年政府取消福利房分配政策为起点,在20多年时间里,伴随着商品住宅的飞速发展,居住小区成为人们最普遍的居住形式,和物业打交道成为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物业服务质量事关居民“吃喝拉撒睡”的幸福感受,济南市住建局印发的《综合评价》,着力解决物业服务不佳的问题,可谓应时之举。
(物业公司疫情期间一线值守)
一是《综合评价》以评促改,是物业管理制度机制创新,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小区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评价赋分让业主和街道社区党组织参与,“上下两头使劲”,一头是业主,一头是社区党组织,解决了过去业主和物业常常单方面“打交道”的不足,也让基层党组织有了新的工作落脚点和着力点;赋分之后,0分以上的“自行整改”,60-80分的监督整改,60分以下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可以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这样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整改处理,体现了管理责任上的“有始有终”。
二是《综合评价》强调“业主导向”,重视物业服务现场评价,有利于建立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
业主是物业服务的“受方”,业主满意是评价物业服务质量的唯一和最高尺度,在综合评价过程中,“业主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评价小组总人数的50%”,业主说话的分量最重,有利于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而且根据指导意见,“业主满意度评价达到32分(含)以上的,不再进行物业服务现场评价和街道社区党组织评价,由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评价中反映的问题自行整改,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以业主满意为宗旨,重视物业服务现场评价,这是强调评价的贴近性,有利于在“第一现场”发现和解决问题。
记者观察认为,综合评价内容主要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开承诺进行,“综合”是“各个单项的集合”,要从整体上提高小区物业服务水平,需多注意从“关键单项”实现突破。
首先,“关键单项”往往能判断综合服务水平。
“关键单项”不是“一般单项”,小区物业服务的“关键单项”主要包括治安、卫生、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一个小区的物业服务好不好,常常并不需要逐项细观,而是从某一个“关键单项”就能判断出来。比如,小区卫生属于事关小区生活的基础性服务,如果一个小区连卫生都搞不好,其他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也无从谈起。
其次,小区物业服务差距主要体现在“关键单项”。
现在商品住宅小区普遍推行“星级服务”,大多数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不错,很少出现各方面物业服务都很差的情况,而且小区物业服务差距主要体现在“关键单项”,业主常因为“关键单项”服务弱而烦恼。例如,物业服务态度。有些小区物业没有摆正自己身份,不是以服务的态度对待业主,而是以管理思维对待业主。再如,服务质量问题。居家生活,水电暖出现小问题再平常不过,物业服务质量及时跟上很重要。有的住宅小区,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但家庭设施出现小故障后,物业维修却跟不上。
当前,现在小区管理还存在不少空白点和盲区,改善物业服务水平的空间还很大。《综合评价》体现了物业管理的方向和目标要求,契合了小区居民改善物业服务水平的根本愿望。让基层组织管理伸向空白点和盲区,是基层社会治理之新探索。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学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