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餐式”实施 个性化帮扶 ——枣庄市山亭区实施“到户帮扶”项目提升脱贫质量

来源:省扶贫开发办

  脱贫后有些贫困户虽达到脱贫标准,但家居环境质量不高、生产生活工具缺乏,山亭区加大到户帮扶项目实施力度,作为提升脱贫质量的有效补充。到户帮扶项目已成为解决贫困户的燃眉之急、发展之困、生活之难的“短、小、快、直”项目,可以个性化满足贫困户的不同需要,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背景情况

  山亭区是枣庄市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区,截至2020年初,有脱贫享受政策贫困人口10900户24918人,占全市的26.9%。该区按照中央及省市统一部署,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并举,做到扶贫问题优先研究、扶贫投入优先保障、扶贫项目优先安排,2018年底全区贫困人口已和全省各地贫困人口一道成功脱贫。但脱贫后不少贫困户虽然能够达到脱贫标准,但他们的家居环境质量不高、生产生产工具困乏。比如,有的贫困户住房虽不是危房,但为房顶漏雨、门窗损坏的“病房”,不能申报危房改造项目;有些贫困户无院墙无大门,室内外地面未硬化,家内缺少衣橱、菜厨等生活用品等等,这些都影响脱贫质量,这些状况均急需改善。为此,该区创新实施了“到户帮扶”项目,作为提升脱贫质量最有效、最便捷的补充。

  二、主要做法

  山亭区根据枣庄市扶贫办安排部署,制定出台了《山亭区到户帮扶项目实施意见》,发挥“到户帮扶”项目“短、小、快、直”等特色,为贫困户量体裁衣,提供不同形式的帮扶,重点解决贫困户的燃眉之急、发展之困、生活之难。

  “短”是指项目实施周期短,短则一周内就能完成,长的也不超一个月;“小”是指所实施的项目资金数额小,每户贫困户每次实施帮扶项目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快”是指项目申报审批快,赋予镇级审批权限,项目实施不需经过招投标等程序;“直”是指项目直接对接贫困户需求,可以个性化满足贫困户的不同需要。

  项目按照“一调查、两申请、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一实施、一验收”流程进行。一调查,即由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在开展到户走访时,调查了解贫困户在生产、生活方面的需求;两申请一评议,即根据贫困户的帮扶需求,由帮扶责任人向村级提出申请,以村单位汇总后,由村级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经过村级公示,村级向镇街扶贫办提出申请;一公告,即镇级根据村级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将确认后的项目进行镇级公告;一实施,即由帮扶干部按照审批通过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一验收,即由镇扶贫办组织验收。

  (一)家居环境改善项目。山亭区不少贫困户家庭居住条件偏差,尽管消除了危房,但房顶漏雨,门窗损坏,墙体轻微裂缝等“病房”现象依然存在;有些贫困户无院墙大门,室内外地面未硬化;还有些缺少衣橱、菜厨、沙发、板凳、床铺等生活用品,家居环境急需改善。山亭区积极推行到户帮扶家具环境改善项目,在全区范围内对贫困户的需求进行摸排统计,统计一批、实施一批。目前通过实施该项目,全区贫困户中破门烂窗、无院墙、无大门现象、缺少基本生活用品已基本消除。通过到户帮扶项目实施的“病房”修缮、门窗更换、院墙大门的建设、院落水泥地面硬化、墙体轻微裂缝的维修、室内装修、打深水井等工程,使得贫困户的居住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提升。工程实施后,贫困户的卫生条件也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基本实现了物质脱贫和环境脱贫双达标,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质量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生产资料配备项目。山亭区部分贫困户生产工具原始落后,如不少贫困户自身无力购买微耕机、机动喷雾器等生产工具,导致生产力低下,导致生产效率和产值不高。为提高生产效率,促进贫困户生产增收,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着重实施了生产工具配备项目。如山城街道桃山管区中水峪村、东水峪村等4个村的帮扶干部了解到有19户桃树种植贫困户需要小型旋耕机。为此,19户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申请实施了购买旋耕机到户帮扶项目,为这19户每家购置了一台旋耕机。山亭区山地广阔,适合山羊养殖,近年来羊肉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贫困户养殖山羊的需求不断增强。为实现贫困户养殖增收脱贫,山亭区把送山羊到户作为到户帮扶项目的重头戏,在全区十个镇街为贫困户购买山羊。项目的实施不仅提高了贫困户的生产效率,更激发了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和生产积极性,购买小型农机生产设备和养羊、养牛等项目,使得贫困户在生产效率、农业收益上都有了较大的提升,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激发,贫困户的收入水平显著提高。

  (三)“过暖冬”项目。山亭区少数老病残老年贫困户虽然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但其家庭生活用品相对缺乏,如,冬天没有烤火的煤炉、没有烤火煤等等。让贫困户“过暖冬”是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一个重要延伸,也是提高贫困户获得感、幸福感的一个重要方面。结合贫困户的取暖需求,山亭区积极推行购买清洁燃煤和燃煤炉到户帮扶项目,为1200多户贫困户购买清洁燃煤600余吨,购买燃煤炉1206个,贫困户冬季取暖问题基本解决,提升了贫困户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扶贫助残项目。山亭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老病残人口较多,部分肢体残疾贫困人口生活无法自理,行动不便,需要助行工具出行和护理床方便护理。在通过区残联发放轮椅的同时,区镇扶贫办通过到户帮扶项目残疾人购买轮椅、护理床、助听器等生活必需品。如,山亭区冯卯镇竹园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王贞荣,患有风湿性关节炎20余年,生活不能自理,行动极其不便。山亭区审计局帮扶干部满伟,在入户走访时,了解到王贞荣老人需要一台电动轮椅,方便出门走动走动后,满伟到村里为王贞荣老人申请了到户帮扶购买轮椅项目,解决了王贞荣老人最大的难题。

  三、经验启示

  今年以来,山亭区已投入2000余万元,实施“病房”修缮、门窗更换、院墙大门的建设、院落水泥地面硬化、墙体轻微裂缝维修等项目,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家居环境,提高了贫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今年年初,在全省组织实施的民生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山亭区荣获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实现“十一连冠”。在5月中旬全市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山亭区再次荣获全市第一名。

  (一)摸清群众需求是基础。到户帮扶贫困户采取带项目、带资金的方式进行,帮扶干部只有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充分征求结对帮扶贫困户意愿,才能找到找准贫困户最继续、最迫切解决的客观实际困难,进而申报项目。这一过程中,既不能仅听贫困户的一面之词,也不能随便拍脑袋做决策,需经所在村委会同意后报镇审批。比如,有的贫困户既有病房需要维修,还有生产工具需要配备,这是就要从最紧迫的病房修缮开始,不能吊高胃口,形成福利悬崖。镇级对涉及项目的资金规模、使用方向、分配原则、实施地点等内容进行公示、公告,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了扶贫项目科学、规范、有序建设。

  (二)严格资金使用是关键。市、区年初由财政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由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组织实施,一般采用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进行。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奢侈消费品支出,原则上也不得用于购买米面油粮、衣帽鞋袜等生活用品及其他不当支出。申报后未实施帮扶项目的不予补助;贫困户帮扶项目规模超过原则扶持标准的,可以从该单位帮扶资金中调剂使用,也可由贫困户自行筹集。项目一般在当年8月底前完成,当年9月底前完成报账。

  (三)强化监督管理是保障。全区10个镇街分别成立了扶贫项目督办工作组,定期对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监督,对项目推进情况实行“周汇报”。对项目进展中存在的问题实行清单责任制,对能整改的立行立改。对实施的扶贫项目建设工程,做到“三不验收”,即未按要求建设的不验收,手续不齐全的不验收,未达标准的不验收。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确保了扶贫资金真正起到惠民生、促脱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