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打造“六尽”共同体 破解“老病残”难题 ——菏泽市创新推动兜底扶贫工作

来源:省扶贫开发办

  一、背景情况

  菏泽市现有72.8万贫困人口脱贫但仍然享受政策,从人口结构上看,60岁及以上老年人36.7万人,80岁及以上老年人7万人,身患病残的32.8万人,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38.3万人。这些群体收入渠道少、自理能力差、生活条件苦、脱贫解困难,巩固提升的重点和难点。为了破解“老病残”难题,菏泽按照政府尽职、社会尽责、市场尽能、子女尽孝、邻里尽情、个人尽力的总体思路,灵活运用资产收益、民政低保、实物供给、邻里互助等方式进行兜底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政府尽职,创新举措压实攻坚责任。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建立了以低保为主,专项救助、医疗保障、残疾人救助等为辅的救助工作体系,保障了“老病残”群体基本生活。一是切实提高民政兜底保障水平。健全完善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与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下发了《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运用民政保障政策,将按照现有政策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2018年-2020年,菏泽市将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先后提高到3800元、4200元、510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190元、210元、255元;二是加强专项救助。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从2018年至2020年先后提高到4940元/年/人、5460元/年/人、6630元/年/人,均高出同期省定扶贫线。对因家庭成员就业或者家庭经济、生活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落实延期退保政策3-6个月,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彻底消除返贫风险。同时,提高了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生活补助标准。三是加大特殊群体医疗救助力度。稳步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继续对贫困人口给予大病保险倾斜政策,扩大医保药品用药范围,确保不漏掉一名患病贫困群众。四是加强残疾人救助。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对因病因残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方位排查,对新办理残疾证的人员名单逐一核查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脱贫攻坚以来,全市累计发放贫困残疾人“两项补贴”3.46亿元。对贫困残疾学生进行拉网式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能入学的一个不少。五是增加兜底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机构改造和建设。出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中心敬老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规范化管理;将符合“三无”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供养范围,推动供养机构逐渐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发展

  (二)社会尽责,广泛开展“四认领”社会扶贫活动。脱贫攻坚以来,菏泽市积极动员、引导、鼓励和支持全市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家认领贫困村,“两代表一委员”认领贫困户,爱心人士认领留守儿童,社会组织认领孤寡老人“四认领”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488个专业合作社帮扶带动贫困人口19416人;788家企业在村级设立“扶贫车间”1562个,吸纳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就业51327人,培训贫困劳动力24465人,转移就业31926人;全市17130名“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结对帮扶的人数达7067人,占总人数的41.3%,共结对贫困户30008户,72667人;全市625名各界爱心人士,共帮扶1713户,2360人;全市694个各类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帮扶367个贫困村,安排就业10991人,带动贫困户12734户,27270人;全市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钱款6638.6万元,衣物5万余件。 二是积极开展社会捐赠活动。脱贫攻坚以来,菏泽市连续开展冬季“过暖冬、过好年”活动,积极开展“10.17”扶贫日捐赠活动,其中2019年扶贫日募捐资金共计1333.5万元,所捐资金将全部用于贫困户生产生活。2017年4月,成立了山东省扶贫开发基金会菏泽办事处,截至目前,共募集资金10707.85万元,开展了健康脱贫、助学消贫、创业减贫、孝行齐鲁等扶贫项目。

  (三)市场尽能,多措并举筑牢致贫防线。一是保险扶贫筑牢防线。在全省率先为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构建起“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健康扶贫六道防线。实行“政府购买+保险公司捐赠”的方式,由政府为91.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统一投保。2017年,省扶贫办在全省推广这一做法。二是推进产业扶贫。突破固定思维,打破部门壁垒,全面整合各项涉农资金,集中财力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定陶区整合资金6700万元,其中5600万元按照“折股量化、保底收益”方式,入股茗嘉兴等16个专业合作社建设扶贫大棚基地,村集体每年按10%的比例保底收益,收益期15年,每年560万元收益资金拨付到各受益村,优先用于“老病残”等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政策保障基础上的再兜底补助。三是加大光伏扶贫对“老病残”群体的保障力度。2015年以来,全市光伏扶贫项目各级投入财政资金22146.8856万元,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285个,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30354户次、68656人次。四是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优势,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合建合营等模式,引入专业化、高水平的市场主体,提供多层次、差异化养老服务,提升老年人康复护理、安全防护、紧急援助、生活照料等专业服务水平。

  (四)子女尽孝,孝心善行夯实脱贫基础。为弘扬以孝为先的传统文化,菏泽市大力开展孝善养老,引导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助力农村贫困老人精准脱贫。一是实行无缝隙宣传。以解决贫困老人的赡养问题为目标,以宣传弘扬孝善文化为引擎,依托乡村文明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弘扬“百善孝为先”等优秀传统文化。从幼儿园到中小学开设传统经典文化诵读课程。在发放宣传页、书写宣传标语、悬挂横幅、村广播喇叭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创新运用020、为村等微信平台大力宣传孝善文化,旨在使孝善文化在群众心中扎根、发芽。二是签订赡养协议。通过签订赡养协议的方式,约束子女尽孝,规定赡养人义务和责任。单县李田楼镇明确要求赡养人每年供应每位被赡养人至少300斤面粉、30斤油料、1200元以上赡养费,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应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三是设立孝善基金。积极推行设立孝善基金,各村通过选举产生村级孝善敬老理事会,负责孝善基金的筹集、发放、管理和监督村民赡养协议的执行等工作,确保基金运作规范、有序、安全。牡丹区沙土镇按缴纳赡养金总额的10%给与孝善奖励金,子女每给老人们500元,政府就拿出50元奖励老人。四是正面激励和负面打击相结合。一方面,对赡养贫困老人的典型人物及事例广泛宣传,发挥孝善养老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凝聚孝善养老的正能量。另一方面,对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却拒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依法教育惩处。成武县四部门联合下发通告,对思想教育做不通,有能力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司法部门根据职能依法惩处。

  (五)邻里尽心,依靠“乡情”实现居家“安”老。利用村内空闲宅基地、闲置房屋、学校、厂房等,根据需要新建或改建集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养老周转房。对因病致贫、重度残疾贫困群众,开展邻里互助护理,从身心健康、具有热心、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中选择服务员,按照“就近、就亲、方便、自愿”的原则,结成互助组,进行“1对1”或“1对N”结对护理帮扶,提供生活服务、生产服务和精神慰藉。通过“邻里互助护理”密切了邻里关系,带动了村风、民风的好转,村民和睦相处、互帮互助,起到了纯民风、聚民心、树新风的作用。

  (六)是个人尽力,激发内生动力培育“造血”功能。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内生动力,让有相对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通过辛勤劳动、艰苦奋斗实现光荣脱贫、稳定脱贫。一是创推“双向承诺”帮扶工作机制。组织帮扶干部与贫困户签订双向承诺书、扶贫手册,拉起帮扶人与被帮扶人责任落实“两条链”。针对有能力的贫困户,下足绣花功夫进行个性化帮扶,对会做豆腐的提供豆浆机,会修鞋的提供缝纫机,会修自行车的提供修车工具,会电焊的提供电焊机等,确保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二是搭建扶贫车间就业平台。针对“老病残”群体中有部分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通过在扶贫车间设立公益岗位的方式,吸纳他们到车间就业,干些力所能及的工作。鄄城县陈王街道办事处西曹村老人曹存其通过在家门口的扶贫车间编制藤椅,每天收入50多元,老人说,工作就在家门口,和邻居们拉着呱挣着钱,感觉生活有盼头了。三是发挥电商助力残疾人作用。在电子商务、扶贫车间创业就业、特色种植养殖、各种工艺加工等残疾人创业就业产业方面,积极探索路子,加大扶持力度,带领残疾人实现脱贫致富。郓城县“油桃妹”韩文静、巨野县残疾人张广立等依靠扶贫政策艰苦创业的致富典型激发了更多残疾人及其他贫困户投身电商产业发展的热情。

  三、经验启示

  脱贫攻坚是阶段性的工作目标,但减贫却是一个持久不衰的话题,致富奔小康、实现乡村振兴是全社会共同努力追求的目标。菏泽市在社会救助兜底式扶贫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不仅对于其他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而且在兜底式扶贫方面的实践起到了移风易俗、乡风文明转变的效果,更重要的是为后续的乡村振兴奠定文化和制度基础。